首先,股指联结票据嵌入的衍生工具是以股票市场指数为标的物的,这是它与股票联结票据的最大区别,因为后者的标的物通常是单个股票。
其次,股指联结票据的发行人通常并不是票据标的物的发行人,而且票据发行的主要目的也不是为发行人融入股权资金。毕竟,股票价格指数没有对应的发行人,这与个股是不一样的。
最后,股指联结票据的发行人在发行票据之后,通常会通过交易场内或场外的衍生工具而将票据的衍生工具风险对冲掉;与此相应,股票联结票据的发行人如果通过该票据进行股权融资,通常不会进行这样的对冲操作。
*本文内容选自中国期货业协会《结构化产品》(第二版),内容略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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