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背景是什么样的?
答:国家领导人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出口博览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提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要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并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接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指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要增强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包容性,着力支持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要稳步试点注册制,统筹推进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基础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
二、如何准确把握科创板定位?
答:《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指出,科创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六大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引领中高端消费,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三、科创板有哪些不同或亮点?
答:1.上市条件以市值为核心,允许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上市,允许差异化表决权企业上市;2.交易机制更灵活,涨跌幅放宽至20%,新股上市前5个工作日不设涨跌幅;3.试行注册制,上交所负责发行上市审核,证监会作出准予注册决定;4.定价配售市场化,采用市场化询价,网下配售主要参与方为机构;持续监管创新与严格并存,减持与股权激励制度创新,并购须与主业协同,募集资金重点须投向科技创新,退市标准、信息披露程序、执行更严格;6.允许分拆上市,达到一定规模的上市公司可以分拆业务独立、符合条件的子公司上市。
四、科创板的上市标准有哪些?
答:以市值为核心,财务指标逻辑,对标成熟市场,境外运行实践,五套差异化上市标准。整体而言,市值越大,盈利要求越低,10亿以上会看净利润,15亿以上注重研发,20亿以上看营收规模,40亿以上看相关产品及市场情况,完全放开盈利要求。
五、同股不同权及红筹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有什么要求?
答:1.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相关规定的红筹企业,可以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
预计市值≥100亿元;
预计市值≥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5亿元。
2.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申请股票或者存托凭证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其表决权安排等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规定,发行人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
预计市值≥100亿元;
预计市值≥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5亿元。
3.其他优质企业也可在科创板上市,允许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达到一定规模的上市公司,可以依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分拆业务独立、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在科创板上市。科创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六、科创板发行注册流程是什么样的?
答:科创板试点的注册制审核分为两个环节,一是上交所进行发行、上市、信息披露的全面审核(扣除中介机构答复、现场核查、中止审查等情况,不超过3个月),二是证监会给出企业发行上市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20个工作日)。企业从报送IPO申请到最后完成审核及注册,可能需要6到9个月的时间。
七、注册制与核准制有何不同?
答:5点不同:1.所关注的发行条件不同;2.科创板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更高;3.审核程序不同了,由上交所先进行发行上市审核、证监会再进行注册;4.科创板在发行承销方面实施更加市场化的安排;5.科创板进一步强化了法律职责和责任追究。
八、投资者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参与科创板?
答: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科创板投资,1.直接方式,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投资者门槛须符合“50万+24个月”,即个人投资者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的日均资产不低于50万元(不含两融),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2.间接方式,不能达到直接投资门槛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于科创板或战略配售公募基金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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