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推销股票,一些公司承诺到期回购未能上市的股票,以收益保底、到期回购为诱饵,蒙骗投资者。此种承诺往往设置了许多前置条件,很难真正兑现。
事实上,股票的收购是有严格法律规定的。公司一般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除非公司存在减资、合并等法定的特殊例外情形。此外,法律对股份回购的程序也有严格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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