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信息独立于其他股票的交易信息,在股票行情中予以独立显示。
风险警示板的股票包括两类:1)风险警示股票:2)退市整理股票。
1)风险警示股票:
自被实施风险警示措施之日起,至该措施被撤销之日的前一交易日止,在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包括: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二)因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三)因退市后重新上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四)因其他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2)退市整理股票
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后,股票的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并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
自退市整理期开始之日起,在风险警示板交易30个交易日(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30个退市整理交易日。全天停牌的天数累计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该期限届满后的次日终止上市,交易所对其予以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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