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融资的方式级特征

一、政府和政府机构直接融资的方式

 

政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中央政府直属机构已成为证券发行的重要主体之一,但政府发行证券的品种一般仅限于债券,即政府债券。它是指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代理机构为筹集资金,以政府名义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国库券和公债两大类。

 

二、企业(公司)直接融资的方式及特征

 

企业的组织形式分为独资制、合伙制和公司制。现代公司主要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形式,其中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公司(企业)直接融资活动主要有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两种方式。

 

股票融资是指资金借助股票这一载体直接从资金盈余部门流向资金短缺部门,资金供给者作为所有者(股东)享有企业权益并承担相应风险的融资方式。股票融资具有长期性、不可逆性和无负担性等特点。也就是说,股票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需还本,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支付的多少与否取决于公司的经营情况。

 

债券融资是企业以债券这种有价证券进行筹资的行为。债券有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两种方式。前者由承销商组织承销团向广泛的不特定投资者发行,具有发行要求较高、手续复杂、费用较高、发行时间长、发行面广、投资者众多、筹集的资金量大、债权分散、流动性强的特点。后者向少数特定投资者发行,具有手续简单、发行时间较短、效率高、流通性差的特点。

 

三、直接融资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我国现今发展阶段面临的很多问题,需要直接融资加以解决,因此中央提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是重要的战略性任务,其意义主要在于:

 

1)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反映着一国金融体系风险分布情况,而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平衡金融体系结构,可以起到分散过度集中于银行的金融风险作用,有利于金融和经济的平稳运行;(2)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反映一国金融体系配置的效率是否与实体经济相匹配,而我国正处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经济转型期,需要发展多种股权融资方式弥补间接融资的不足,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3)通过市场主体充分博弈直接进行交易,更有利于合理引导资源配置,发挥市场筛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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