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机构投资者有哪几类?
答:机构投资者主要有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事业法人及各类基金等。
问2:政府机构类投资者参与证券投资的目的是什么?
答:政府机构参与证券投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和进行宏观调控。各级政府及政府机构出现资金剩余时,可通过购买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投资于证券市场。
中央银行以公开市场操作为政策手段,通过买卖政府债券或金融债券,影响货币供应量或利率水平,进行宏观调控。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持有国有股,履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通过国家控股、参股来支配更多社会资源的职责。
从各国的具体实践看,出于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政府还可成立或指定专门机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减少非理性的市场震荡。
问3:参与证券投资的金融机构类投资者有哪些?
答:参与证券投资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经营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
问4:什么是个人投资者?
答:个人投资者是指从事证券投资的社会自然人,他们是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
个人进行证券投资应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关规定,如个人投资者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等。为保护个人投资者利益,监管规定禁止证券经营机构主动向其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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