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发〔2026〕90号
为推动提升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质效,提供可供行业借鉴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纠纷调解工作标准,协会投资者服务与保护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华福证券、华安证券分别起草编写了《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范》和《证券公司投资者纠纷调解规范》团体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一部(邮编:100034)。来信请注明“投资者保护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lglb@sac.net.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
附件:1.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1-1.《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范》编写说明
2.证券公司投资者纠纷调解规范(征求意见稿)
2-1.《证券公司投资者纠纷调解规范》编写说明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6年5月15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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