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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和衍生品法》出台的观察与思考

2022年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简称《期货和衍生品法》),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作为一名专业从事14年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和风险管理的行业老兵来说,一直关注这部法律的立法进程和制度导向,心念已久期货和衍生品行业能有一部专门的根本法,指导我们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推动行业发展。特别是我2015年从华尔街回国从业以来,在亲历我国衍生品市场不断发展壮大,产品创新日益成熟的过程中,既设身感受到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在金融市场里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又深刻体会到实体经济对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发展的迫切需要,更迫切希望我国的期货和衍生品市场能够拥有更多的国际定价权。


我相信,这部法律的出台对每一位期货衍生品的从业者来说,都是欣喜有加、倍受鼓舞。它具有跨时代的意义,补齐了中国期货和衍生品领域的法律空白,同时非常具有前瞻性和现实性,是中国金融及资本市场全面对外开放决策中未雨绸缪的重大立法战略。

一、这部法律是服务实体经济的新引擎和助推器


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虽然是全球第一大商品期货市场,但金融衍生品发展较为滞后。场内金融衍生品数量较少且以期货为主,中金所7个金融衍生品中有6个是期货产品。


这部法律的出台也将有助于更多的场内期权品种推出。场外衍生品市场以银行间市场为主,证券场外衍生品业务体量小,名义本金(包括个股、股指、商品)占境内上市公司市值比重从 2018 年年初 0.8%提升至2021年10月的2.3%,而美国场外股票类衍生品占总市值的比重则在6%-8%左右(数据来源:WIND,浙商证券研究所)。


我国衍生品和相关金融产品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还拥有广阔空间,如通过设计产品结构帮助企业回购股份、管理员工持股计划风险、利用可转债进行低成本融资、利用衍生品进行存量资产盘活等;如基于期权定价模型设计的结构化票据产品,在海外是普通投资者财富管理的重要工具,在国内财富管理市场期待可以大展身手;如通过信用衍生品来管理其与发行人有关的信用风险,推动中国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与国际化;如碳排放衍生品和其他ESG(环境、社会与治理)相关衍生品的发展也有助于实现气候和其他社会目标。衍生品在引导市场价格发现、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促进社会资源配置方面大有可为。


二、这部法律是行业发展创新的指挥棒和护航人


《期货和衍生品法》从法律层面确定了交易者适当性制度、保证金制度、风险准备金制度、持仓限额制度、实际控制关系报备制度、当日无负债制度、中央对手方制度、期货市场风险监测监控制度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置机制,明确了交易者、交易商、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各参与主体合理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预期。


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第一次在国家立法层面明确衍生品交易认定终止净额结算的法律可执行性,即交易双方终止主协议项下的衍生产品交易,合并计算单一净应付款项的机制。金融机构在净额(而非全额)的基础上衡量其对于衍生品对手方的信用和风险敞口,以实现风险管理和监管合规等各种目的,包括计算其监管资本比率和其他监管指标。这是一个降低衍生品交易对手方信用风险的重要机制,将大力提高衍生品市场的安全与效率。


同时明确衍生品交易的单一协议概念,即主协议、主协议项下的全部补充协议以及交易双方就各项具体交易作出的约定等,共同构成交易双方之间一个完整的单一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也防止破产管理人在主协议项下对衍生品交易行使“挑选履行权”。


此外,明确通过质押等方式对衍生品交易提供履约保障予以立法认可。这些制度将推动衍生产品市场的进一步增长与健康发展。


三、这部法律是金融风险防控的奠基石和吹哨人


《期货和衍生品法》既是一部市场促进法,也是一部风险防范法。通过四大制度设计保障市场规范有序运行,一是明确规定参与期货交易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建设要求;二是强化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的一线监管职能,除持仓限额、强行平仓等风控措施外,特别规定异常情况紧急措施和突发性事件处置机制;三是规定期货经营机构建立持续性经营规则,切实保护交易者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四是增加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监管金融科技、信息安全等职权,规定跨境监管合作机制,处置跨境市场风险。

同时,期货市场实践探索出来的账户实名制度、一户一码制度、保证金存管监控制度、“五位一体”监管体系制度也在法律层面予以认可,明确维护期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禁止欺诈、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的行为,促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


此外,《期货和衍生品法》提高了期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成本,维护市场稳定。一是大幅度提高了期货和衍生品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的行政罚没款金额;二是引入了代表人诉讼机制,通过追究民事责任提升违法违规成本。


四、这部法律是投资者权益的宣讲者和守护人


《期货和衍生品法》将《证券法》中的投资者明确为交易者。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对交易者的保护,唯有如此才能长期吸引增量资金参与。该法规定交易者享有资产安全、知情权、查询权等各项权益,并规定禁止期货公司损害交易者权益的行为,期货经纪需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范经营机构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还建立了期货交易者保障基金、多元化化解纠纷机制以及期货公司承诺制度等。


由于期货交易既有套期保值、规避市场风险需求,也不排斥投机需求,因此该法将交易者划分为普通交易者和专业交易者,其中,普通交易者与期货公司发生纠纷时举证责任倒置,即期货公司需自证清白,为交易者适格管理提供了法律框架。这些制度安排为建立健全交易者保护机制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助于构建良性互动、各方归位尽责的市场生态,能够提升交易者权益保护的有效性。

五、这部法律是行业对外开放的先驱者和里程碑


我国是全球大宗商品的主要贸易国,但在大宗商品的国际定价权上话语权较弱,这与我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化程度不高、国际竞争力不足有较大关系。“一价定律”决定了全球期货市场具有高度相关性,要求期货和衍生品法律必须对跨境交易和监管安排作出回应。《期货和衍生品法》明确了法律的域外适用效力,针对跨境交易与监管协作设立专门章节,规定了跨境交易的基本规范。明确规定境外期货交易场所向境内接入系统提供服务的注册要求、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代表机构以及市场营销活动的管理规则,境内主体参与境外期货交易的规则、境外期货经营机构的注册要求等内容,在“引进来”和“走出去”两个方面落实对外开放政策,实现境内外期货市场的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国际化适用。


此外,通过明确对等互惠的双边和多边的跨境监管合作机制、调查取证的程序要求等内容,为打击跨境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置跨境市场风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期货和衍生品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这是一部充分反映机构、市场、监管部门的合理诉求,汇聚立法机构、行业部门、专家学者的智慧的集大成者。


作为衍生品行业的追梦人和实践者,我们希望以此为契机,全社会对期货和衍生品的有更加准确的认知和认可,不断增强全行业对法律的遵从度,为期货和衍生品行业和市场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为《期货和衍生品法》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我们也坚信,期货衍生品市场必将披荆斩棘,迎来最美好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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