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晚间,深交所公告,为进一步完善互联互通机制,深沪港交易所就在港上市的不同投票权架构(WVR)公司股票首次纳入港股通股票范围时须满足的条件达成一致意见。深沪交易所就此对相关业务规则进行了修订,明确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股票纳入港股通股票范围的条件,并在今天(8月2日)分别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下一步,深沪交易所将根据市场各方意见,对相关业务规则进一步修改完善,履行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后正式向市场发布。深交所表示,未来,深沪港三所将继续密切合作,共同完善互联互通机制,推动两地资本市场的协同、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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