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风险

交易商的分类分级要求(一):证券公司场外衍生品交易商分类

  证券公司场外衍生品交易商分为一级交易商和二级交易商(见表2-3)。场外期权业务项下,其展业权限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个股对冲的模式上:一级交易商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开立场内个股对冲交易专用账户,直接开展对冲交易;二级交易商仅能与一级交易商进行场内个股对冲交易,不得自行或与一级交易商之外的交易对手开展场内个股对冲交易。二级交易商还要确保其与对手方和一级交易商分别达成的个股期权合约挂钩标的、合约期限、合约名义本金、收益结构等交易要素基本保持一致。收益互换业务项下,一级交易商和二级交易商均可以开展收益互换业务。未获得交易商资质的证券公司,只能与交易商开展基于自营目的的收益互换、场外期权交易,不得与投资者开展收益互换、场外期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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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内容选自中国证券业协会场外市场与衍生品业务专业委员会、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教育基地编著的《管理风险:场外衍生品知识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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