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应当提交的文件内容主要包括:
(一)主动终止上市申请书;
(二)董事会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如适用);
(三)股东大会决议(如适用);
(四)主动终止上市的方案;
(五)主动终止上市后去向安排的说明;
(六)异议股东保护的专项说明;
(七)财务顾问出具的关于公司主动终止上市的专项意见;
(八)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主动终止上市的专项法律意见;
(九)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版权所有@2015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京ICP备13025901-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2-1
新媒体矩阵
中证报价投教基地
新媒体矩阵

中证报价投教基地
网站移动端

中证报价
微信公众号

中证报价投教基地
视频号

中证报价投教基地
雪球号

中证报价投教基地
头条号

中证报价投教基地
财富号
满意度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