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警示

【退市制度80问】18.退市规则通过怎样的制度安排来防止上市公司 通过虚构收入规避退市?


退市新规中增加了“扣非净利润+营业收入”的组合指标,这个组合指标指向的是没有持续经营能力的空壳公司。为防止公司通过虚构收入规避退市,上市规则中做了以下安排。一是要求公司判断是否触及此项指标时,营业收入中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上市公司在年报中应当充分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是负责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就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否符合规定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是否准确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三是公司未按规定扣除相关收入的,上交所可以要求公司扣除,并按照扣除后营业收入决定是否对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版权所有@2015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京ICP备13025901-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2-1